今天是我和齐耀恋爱三周年的纪念日。
每年的这一天,他都会送我枚戒指。
第一枚是 5 克拉的钻石戒指,我笑他纨绔子弟乱花家里钱。
第二枚是 30 分的碎钻戒指,他颇为得意是他第一次打工赚的。
今天这枚粉钻,10 克拉,我们一起看杂志的时候见过,价值不菲。
难不成他这一年半工半读,疯狂赚钱,就为给我买粉钻?
我眼睛湿了,有点戳怎么办。
他摩挲着我戴戒指的手指,放在嘴边轻轻吻着,
「我在纽约赚的第一桶金,都拿来拍这颗粉钻了。
「我没老头有钱,但我有潜力,未来一定可以超过他。
「你要是想要老头的钱,也行,我勉为其难回国继承家业。
「反正都听你的。
「答应我,好不好?」
温热的气息扑在颈间,暧昧的低音炮绕在耳边,我呼吸一窒,意乱情迷起来。
齐耀,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、生活奢侈的富二代公子哥,为了我一句「证明自己」,从华尔街的临时工开始,一年时间,赤手空拳,为我打拼出一片天。
为了不干扰我写论文,他克制着兴奋,硬是把三周年纪念日过到了午夜凌晨。
这么暖心上进的好男人,就算不是首富家的儿子,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,我有什么不愿意。
我可愿意了。
何况他长得那么帅,身高 187 厘米,还爱锻炼,全身上下都是我的菜。
怎么能让满脑坏水的后妈坏了我的好姻缘。
又或者让他自私的老爸膈应截和他。
我双手攀上他紧实的背脊,踮起脚尖,顺着脖颈,在他耳边轻唤了声:「好。」
他值得托付,我知道。
潮热的吻铺天盖地落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