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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繁、乔程、肖得玉但愿认得你眼睛小说全章节阅读

149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12-22 20:02:11     编辑: 皇甫翠花
但愿认得你眼睛

但愿认得你眼睛

作者:皇甫翠花
分类:现代言情

林繁的人生,以为一起爆炸案而被彻底搅了个天翻地覆,所有的一切皆成了泡影,她成了众人眼中的替罪羊。直至五年后,她与那个凭空消失的未婚夫再次相遇,她心中的谜团终于渐渐有人能够帮忙解答,只不过,这所谓的真相到底是真是假,这个男人又为何时隔五年再次来到她的面前?女人心里,依旧有数个疑问等着探究。...

小说详情

早上起床,林繁发现鱼缸里最后一条鱼死了。

鱼并不名贵,只不过是某日去花鸟市场买花时顺手带回来的几条金鲤,养了没几天,就陆续地死掉了。

林繁蹲在鱼缸旁边看,它还没有浮上来,只是在水底沉着,安静得如同睡着。林繁记得自己小时候常常为“金鱼不闭眼睛怎么睡觉”的问题搞到困扰,虽然后来知道了是因为鱼没有眼睑,却仍然觉得不可思议。林繁伸出手指敲敲了缸壁,它依然一动不动,仔细看才发现鳍和尾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残破不全了。

林繁是个有点迷信的人,用她自己的话说,她是个“没有宗教信仰的非无神论者”。万物有生,拙器有灵,再怎么说也是几条命,如果不是自己不会养还非要买回来,兴许这几条鱼还活得好好的呢——也怪她和亚楠最近都太忙,连鱼鳍烂了都没发现。

亚楠已经化完妆换上了正装准备去上班,一边穿鞋一边跟林繁说:“我晚上不回来了,回我爸妈家,你自己玩儿不要想我哦!”

林繁撇撇嘴:“知道啦!快走吧,谁想你。”

亚楠“切”了一声出了门,狗子朝朝知道该去遛弯了,跑过来欢快地用爪子拍林繁的腿。林繁绑起来头发,随便套了件外套出去遛它。

早上的小公园人很少,大多是一样来遛狗的,林繁便暂且放开了绳子,让暮暮去和另外两只小狗玩儿,自己坐在石凳子上发呆。明天是中秋节,林繁也想着要回家一趟,便在心里盘算:最近店里不忙,今天把剩下的活儿弄完,就给两个小店员和自己都多放几天假。

这时候有个脸熟的阿姨牵着她的小金毛过来打招呼:“小林啊,你怎么自己在这儿坐着?”

“陈阿姨,我也来遛狗呢。”

阿姨疑惑地看着她:“哪儿你的狗呢?”

“那不……诶?刚还在这儿呢……”朝朝不知道跑去了哪儿。

“你快去找找吧,别吓着小孩儿了。”

林繁应着,忙跑去找,结果小小的公园,哪儿都没有朝朝的身影。太阳出来了,人也慢慢多了起来,林繁先回了店里——并没有如愿看到它等在门口。

去二楼换下睡衣,随手拿了条裙子穿上,偏巧这条裙子是扣子很多的设计,林繁心不在焉,到了最后一粒才发现所有扣子都错了位。

心里惴惴不安,总觉得这个早晨是个不好的预示。

穿好衣服又找了一圈,哪里都没有朝朝的身影,林繁只得去打印了寻狗启事,贴在了附近社区的公告栏里,又在各个社交平台央大家转发她找狗的消息;下午关了店门,到隔壁美甲店,跟老板娘雯姐说,如果有人送狗回来,就先让朝朝待在她那儿。

雯姐应下,从柜台下拿出个盒子给林繁:“我从日本给你带回来的面膜,昨天忘给你了。”

“谢谢雯姐,你最好啦~”林繁接过去急匆匆地出门走了,把雯姐的声音落在背后:“你一天到风风火火的,忙什么呀……”“忙着回家呐!”

雯姐摇头笑笑,对面做指甲的顾客是熟人了,跟她闲话:“这是旁边影楼的?小姑娘长得挺可爱的。”

“什么影楼,人家是摄影工作室好嘛。”雯姐嗔笑着说,“小林是挺可爱的。”

雯姐记得旁边这家店原来的老板是林繁的堂姐,那时候林繁刚开始学拍照,偶尔过来帮着拍个证件照之类的,那时候她还在读研究生,据说还是个挺厉害的学校,后来不知道怎么,林繁突然就退了学,正好堂姐结了婚,要搬到别的城市,就把店转给了她。

那时候雯姐只觉得她一身的学生气,看着不像能做得了生意的,肯定经营不长。谁想到,林繁接手了店之后,生意一直不错。

林繁开了半小时车到了家,陪爸妈吃了饭,又去了奶奶家,但因为心里惦记着朝朝丢了的事,始终兴致缺缺。直到夜里她还是心绪不宁,翻来覆去没有睡意,索性翻身起来按亮屋里的灯,打开电脑找了个老电影看;坐久了又觉得冷,便打开衣柜想找件衣服披上,突然摸出一件好几年前的衣服——不知道怎么被妈妈收拾起来放在了这个柜子里。林繁拿出它抖开,仔细地看了看。这还是大学刚毕业时肖得玉买给自己的,对现在的自己来说,这个牌子已经不能看得上眼,可当时觉得很喜欢。这条夏装连衣裙是很简洁的样式,腰收得十分细致,每条裙褶都匀称整齐,领口是海军领的设计——自己有好几年没有穿过这种学生气的衣服了。

心念一动,林繁换上这条裙子,把头发高高梳起来,扯得蓬松一点儿,拨出一点儿碎发在额角,然后溜去客厅照镜子。

皮肤还是没有皱纹的,身上哪里都没走形,连发际线都没有后退一点儿,可就算这样,也依然明显不再是青春年少的样子了。眼里没了那时候的劲头,不再莽撞热情,不再兴致勃勃,不再无知无畏,不再有随时要飞蛾扑火的架势……很多东西随着时间一起溜掉了,没法找回来;就算找回来,也已经不合时宜。

在家待了几天,林繁带着一车爸妈塞给的零食回了店里。回去时已经是夜里,有一段路的路灯坏了,黑漆漆一片,林繁心里忐忑,加快了步子,马上到店门口那盏路灯下时,一团毛茸茸热烘烘的东西扑过来,她吓了一跳,但仔细一看,竟然是朝朝上蹿下跳往她怀里扑。

“你回来啦?”林繁惊喜地揉它狗头,“你跑哪儿去了宝贝?把妈妈急死了,你饿不饿?咱们快回家了。”

一抬头,却发现店门口有人等着。

“我俩等你好久了,怎么这么晚才回来?”

这个声音太久没听过了,林繁一时恍惚如坠梦里。

朝朝又跑到他旁边摇尾巴,他弯下腰摸摸朝朝的头,继续说着:“你的狗我捡到了,看到了你贴的寻狗启示,就按地址送来了。”

“为什么不先给我打电话?”

“你以前说过,找不到工作的话就开个摄影工作室,名字要叫‘客从何处来’。我看到这个店名,心想,不会这么巧吧……所以就忍不住想见见这个老板娘。”

林繁不知道该说什么,拿出钥匙去开卷帘门。门却突然不给面子,怎么用力也拉不上去。他过来站在林繁身后,伸手把门拉开一半,停下来,胳膊虚虚把她圈住。他的气息温热,近在咫尺;林繁不由得脖颈僵硬,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,只得尽量语气平静地说:“麻烦让一下。”

“林繁,”他在林繁耳边用极轻的声音说,“我没想到,还能再见到你。”

两个人暗自僵持,一个想把门拉上去,一个不肯;一个步步紧逼,一个沉默不语。

“……这里离我住的地方,开车只需要十五分钟。这么近,五年了,我却一次也没有见过你。”

“可我见过你。”

“什么时候?”

“去年10月30号。”林繁终于稳下了心绪,扭过头抬眼看他,略带讥诮地笑笑,“在希尔顿酒店,我没记错吧肖总?当然了,您是主角,没注意到我这个会场的小摄影师是正常的。”她终于还是占了上风。卷帘门“哗啦”一声被拉开。

林繁喊朝朝进了屋,打开灯。他依然立在门外,影子被孤单落在地上。她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叠钱,过去递给他:“说好的,找到狗送过来的人,我给两千块钱。”

他看着林繁伸出的右手,出了几秒的神,然后接过钱:“我以后还能来这儿么?”

“可以来拍照,但我不会给你打折。”林繁说完,转身打算走回屋里。

“林繁——”

“嗯?”

“没事,就是想说,狗养的挺好的。”

朝朝依然热情地用力冲他摇尾巴。林繁对他笑笑:“谢谢。但我记得你讨厌狗,觉得它们很脏。”然后走到门口,用力向下一拉,落下了门,将留关到了门外。

林繁知道他没走,因为久久没有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。她索性关上灯,立在一片夜色里。

一点点光从门下的缝隙里钻进来,林繁走到门口,背靠着门,慢慢坐在地上。一瞬间就像是回到了五年前,同样是一门之隔,他们没有认真地做一次告别。只是那时,她在门外,他在屋内。

林繁几次想拉开门,站在他面前问问他:“肖得玉,你这样算什么?你现在年少得志,衣食无忧;我用了这么久的时间,才终于下定决心不再想你了,你这样算什么?肖得玉,当初不告而别的人明明是你,现在又做出这么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来给谁看?”

但她没有。手慢慢沿着膝盖滑下来,摸到裙子滑而细腻的下摆,类似西装的料子,在初秋的白天显得有点厚重,可到了夜里却又发着沁沁的凉。这时终于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引擎发动声,像人在愤怒地低吼,在黑夜里格外清晰。

林繁上楼回到卧室,把自己整个人埋进柔软的鸭绒被子里,只觉得筋疲力尽,几乎是瞬间就昏睡过去。她心里哀嚎一声“我还没卸妆明天我脸肯定就烂了”,与此同时的念头是“拜托了,千万不要让我梦见肖得玉。”

但可惜她向来就是一个爱做梦的人,这一夜的梦境格外清晰真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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